安徽铁塔2023-2025年基站土建施工服务第二次增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安徽铁塔2023-2025年基站土建施工服务第二次增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4-14-04A-2023-D-D2243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招标内容:土建施工服务增补采购(针对执行定价协议的全国性产品,不包含区域性及竞争性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铁塔基础、新建土建机房、新建框架机房、租赁机房装修、室外一体化柜基础、一体化机房(含彩钢板房、铁甲机房等)基础、机房改造加固、护坡、围墙、手孔、地坪、新建地网、搭接地网等工作,涉及合肥、淮南、池州、淮北、安庆、马鞍山等6个市分公司。
1.1.2预估规模/工程量:预估含税采购金额4626万元。
1.1.3实施地域:安徽省。
1.1.4计划工期:以施工订单约定为准。
1.1.5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1.6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1.7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本项目为集中采购,由省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市分公司按实际需求实施订单采购。采购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7月31日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之日止。
1.1.8免费保修期:屋面防渗5年,其它2年,基础及结构工程部分按照设计图纸要求的设计年限。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标段划分:按服务区域划分为6个标段,投标人可投标段数量不限,最多可中3个标段,划分具体如下:
标段 | 地市 | 份额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份额1 | 份额2 | 份额3 | 份额4 | 份额5 |
1 | 合肥 | 5 | 2000 | 30% | 25% | 20% | 15% | 10% |
2 | 淮南 | 3 | 900 | 50% | 30% | 20% | / | / |
3 | 池州 | 3 | 826 | 50% | 30% | 20% | / | / |
4 | 淮北 | 2 | 300 | 60% | 40% | / | / | / |
5 | 安庆 | 2 | 300 | 60% | 40% | / | / | / |
6 | 马鞍山 | 2 | 300 | 60% | 40% | / | / | / |
/ | 合计 | 17 | 4626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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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根据不含安全生产费税前基准价(共80个分项价格,详见附件)填报统一折扣(on),各标段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如下,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相应标段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标段 | 地市 |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on) |
1 | 合肥 | 100% |
2 | 淮南 | 95% |
3 | 池州 | 100% |
4 | 淮北 | 100% |
5 | 安庆 | 100% |
6 | 马鞍山 | 100%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各标段资格要求如下: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土建施工类业绩。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截图(订单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未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的、线上订单未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及纸质订单无采购方盖章的业绩均无效。原件备查。
2.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5、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如下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证明、相关证书和2023年3月1日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7、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8、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
(1)投标人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信息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且未提供合理说明;
(2)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0日17时00分至2023年10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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