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山河木华里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GZ-2023-65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库山河木华里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JGZ-2023-65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工程主要任务为灌溉、发电,控制灌溉面积119.5万亩,本次任务为对枢纽实施除险加固。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设计引水流量60m3/s,设计洪水标准30年一遇,洪峰流量484m3/s;校核洪水标准100年一遇,洪峰流量772m3/s。 工程概算总投资3592.9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申请国家资金80%,2874.34万元;地方自筹资金20%,718.59万元。本工程施工总工期10个月,根据资金安排情况,计划2024年3月开工建设, 2024年12月完工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下述相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4.1.1 供应商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4.1.2 供应商应具有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内具备至少1项水利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等证明材料。
4.1.3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担任过水利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的负责人,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4.1.4 供应商拟派出的其他人员应是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具有承担本工作岗位的相关经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时00分00秒---2023年10月27日1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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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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