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水质检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设备采购采购清单: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2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实际情况与招标人的要求进行供货,以招标人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商务条款的规定。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4供货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3.2承诺要求:
3.2.1提供产品操作培训方案/计划以及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响应时间、质保期内服务方式、质保期外服务方式,及其他服务承诺);
3.2.2供货方应确保设备的及时供应,承诺因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货方负责赔偿。(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3.4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5技术核查:
3.5.1招标人有权在公示期内对拟中标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的产品进行业绩及性能核查(拟中标单位须提供能让招标人上门进行核查的同型号产品,因对产品进行核查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拟中标人承担)。
3.5.2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24小时内向招标人提供可核查的产品地点,如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顺延至下一位。
3.5.3第一中标候选人经业绩及性能核查如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顺延至下一位。
注:以上内容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理,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以上资料除注明要求提供原件外,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0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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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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