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招)中国石化洛阳分公司H22-139罐区Voc治理中央排水组件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中国石化洛阳分公司H22-139罐区Voc治理中央排水组件公开招标(WZ20231107-4807-14214-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央排水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中央排水组件\DN150 50000m3 304+NBR | 2.00 | 套 | 包1-中央排水组件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商,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联合体的投标。 3.1.7 投标人必须提供IS09001或GB/T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状态有效。 3.1.8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至少3套50000m3在原油罐区使用12年及以上(合同时间:2011年6月30日前签订)的全柔性中央浮顶排水系统成功运行业绩,应提供合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9 投标人应提供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的计算书,计算数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10 投标人须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技术要求及交货期(招标文件中所有标识“★”的条款要求不得负偏离)。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6日 8:00时至2023年11月2日 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