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油华北公司本部第四食堂冷库压缩机机组比选采购公告 | |
1. 采购条件 | |
本采购项目中国航油华北公司本部第四食堂冷库压缩机机组比选(项目编号:G1100005013003565),项目业主(采购人)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 |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北京分公司本部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第四食堂冷库压缩机机组。 本项目所指第四食堂,位于首都机场飞行控制区内。本次采购具体内容为对第四食堂在用冷库的制冷压缩机组及配套电控设备的采购更新(不包括冷库库体、隔热材料、彩钢板、冷库门等)。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销售制冷设备、维修制冷设备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内容。 3.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须具有1个以上的含冷库安装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须能显示项目名称及规模,所供货物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详细证明材料,涉密信息可遮蔽处理)。 4. 应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 (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 或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单位盖章的财务报表。 5. 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6.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与国家、民航业、中国航油集团及下属公司合作过程中,无骗取中选、串标及其他严重违约行为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http:///)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需提供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后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8.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首都机场飞行控制区内,投标人为本项目所配置的人员应持有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控制区证件或办理过首都机场控制区一次性通行证件。 9.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系统)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1月07日(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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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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