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临县大度山石料开采建设及生态修复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0000026010022001),已由临县大度山石料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来源于成品料销售),招标人为临县大度山石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伟拓交易平台”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县大度山石料开采建设及生态修复项目
2.2招标编号:0632-2320GC1L1975
2.3项目建设地点:临县雷家碛乡张阳沟村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石料的开采、运输及加工、运输道路修建及维护、场地平整、生活区综合办公楼的修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和土地复垦。(具体详见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矿业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若有在建项目,需承诺中标后可调离到本项目(出具承诺书);
3.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营业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当年的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2家(含2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牵头人应为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
(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投标人应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证明;2)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人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营业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当年的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11-0618:00至2023-11-11 18: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登录“伟拓交易平台”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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