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百川公司清洁用品采购及配送项目所需清洁用品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全部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1121-9099-15087-B1 2.项目内容:百川公司清洁用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服务名称、规模: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费用 | 1.00 | 项 | 包1-清洁用品 | |||||
4.服务周期和地点:2年、(1)餐服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2)小营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慧新东街甲6号。(3)沙河物业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百沙路5号。(4)实华饭店: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西坝河东里14号。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及内容进行报价,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不得对《投标报价表》格式及内容进行修改(包括物料名称、包装规格、计量单位、预估数量等内容)。 2.近三年以来(自开标时间往前推算)有单笔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年度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清洁用品销售(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合同只需提供封面、供货内容、合同金额以及双方签字盖章页等与审查有关的内容;若框架合同不能体现合同金额,还需提供年度结算发票,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由服务商(招标服务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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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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