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合肥工务段50kw柴油发电机组、便携式钢轨消磁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HFGWD-2023-008-JT)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局合肥工务段50kw柴油发电机组、便携式钢轨消磁仪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上局-合肥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采购50kw柴油发电机组1台、钢轨消磁仪1台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根据2023年合肥工务段专项资金下达计划及年度技改计划,采购50kw柴油发电机组1台、便携式钢轨消磁仪1台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和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和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
3.1.3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GBT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相当于上述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
3.1.4投标产品应提供省部级(指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委或部属机构,例如江苏省、西藏自治区、上海市、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铁科院标准计量所等,下同)及以上检测(或质监)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应页码齐全、结论合格有效,报告中的检测数据应符合要求。(注:①招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或质监)机构出具的全页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关键项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检测结论不合格及缺页报告均视为无效报告,导致废标;②检测报告应为本次投标产品(规格型号、生产商均一致)的检测报告,否则视为未提供检测报告,导致废标;③原检测机构已注销的视为无效检测报告,导致废标;④标注“须检测”的应检项目应全部检测,如一份检测报告中的检测项目不全或检测时未记录具体数值的,可委托其它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或质监)机构对未检项目或数值进行检测,同时提供其全页检测报告,以保证所有规定检测项目和数据齐全,检测项目不全或检测数值缺失导致废标;⑤本招标文件对投标产品的委托检测单位不作要求,可以是生产单位、代理商或第三方单位委托检测)。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1月12日 18:14至2023年11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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