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驻昭通市某部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VGBXAO-W1056(01)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744674.4元/年,两年1489348.8元,具体配送副食品金额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按实结算;
3.最高限价:744674.4元/年,两年1489348.8元;投标下浮率至少为5%。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1年1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5.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处罚期内,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赋验证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
(2)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五)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投标人管理系统注册,注册登录网址http://plap.mil.cn/(提供注册成功后的网页截图)。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15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22日17时00分止;
(二)申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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