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2024年-2025年市本及分宜县支行食堂服务(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2024年-2025年市本及分宜县支行食堂服务(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3-D-E26448),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2024年-2025年市本及分宜县支行食堂服务(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2.2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3-D-E26448
2.3招标内容:市分行2024年-2025年市本及分宜县支行食堂服务(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入围采购。
2.4项目规模:采购估算金额为510万元。
2.5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包,各标包不可兼投。
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包号 | 单位 | 品种 | 每月费用预算 | 年度费用预算 | 总预算(1+1) |
1 | 新余市分行 | 食材物资(菜类)和其它类物资(米油、水果、厨房用品等物资) | 根据实际结算 | 215万元 | 430万元 |
2 | 分宜县支行 | 食材物资(菜类)和其它类物资(米油、水果、厨房用品等物资) | 40万元 | 80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截至本项目各标包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有效名单;
3.3截至本项目各标包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执行期内的供应商黑名单;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6本项目各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新余市辖区内服务机构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在新余市辖区内设置服务机构的承诺函);
3.8投标人应具有2020年1月1日至各标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无合同签订时间,业绩材料无效)的食堂食材配送业绩1份,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招标人有权按相关法条进行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3年11月23日8:30至2023年11月28日17:30。
4.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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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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