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6/17-QT-224)
一、 招标条件
惠州项目2 号机组调试配合及两套机组涉网试验配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惠州市
2.2 项目规模:9F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技术规范书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书售价(元) |
CHDTDZ026/17-QT-22401 | 惠州项目2号机组调试配合及两套机组涉网试验配合服务 | 惠州项目2号机组调试配合及两套机组涉网试验配合服务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惠州项目2号机组调试配合及两套机组涉网试验配合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6.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7.投标人应具有中电建协颁发的电源类调试一级资质证,并提供证明材料。
8.投标人在近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国内2台(套)9F或以上联合循环燃气机组整体调试投运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试验范围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须字迹清晰。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23 16:30到2023-11-30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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