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8/18-QT-11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应急守护拖轮租赁(南区)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近海海域
2.2 项目规模: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南区)位于浙江省玉环市近海海域,位于在建一期(北区)工程南侧。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10.9km,水深约5~10.3m,海底地形较平坦,为滨海相沉积地貌单元。规划工程场区呈梯形布置,东西长约4.19km,南北宽4.16km,规划海域面积8.6km,总装机容量75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8/18-QT-1103 | 应急守护拖轮租赁(南区)服务标段 | 租赁1艘拖轮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应急守护拖轮租赁(南区)服务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接受自注册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及以上涉海工程警戒(或值守)船舶租赁业绩及海上浮油(污油)回收(清理)防污染相关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座机或手机等)。
9.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拟投入的拖轮“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未登记在投标人名下,则还需提供投标人与“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签订的船舶租赁意向协议或授权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23 16:43到2023-12-01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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