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小湾水电站输水过流承压设备安全鉴定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3-32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澜沧江公司小湾水电站输水过流承压设备安全鉴定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小湾水电站装机6台,总容量420万千瓦,引水发电系统包括地下厂房、引水、尾水三大部分,由三大洞室和六条引水压力管道、六条母线洞、两条尾水洞及交通洞等庞大的地下洞室群和地面进水塔等工程组成。
小湾水电站6条引水高压管道由上平段、上弯段、竖井段、下湾段及下平段组成,进水口均设计有平板检修闸门和平板工作闸门,上平段和下平段高差165m。
2.2 服务地点:小湾电厂。
2.3 采购内容:
水工隧洞安全鉴定工作主要包括三项工作内容:现状调查、安全检测、安全复核计算,其中:
水工隧洞工程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工程技术资料收集、现场检查、运行管理评价。收集的工程技术资料应全面、真实、完整,满足安全评价的要求。现场检查应全面,重点检查工程的薄弱部位和隐蔽部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缺陷或不足,应初步分析其成因和对工程安全运行的影响。现状调查完成后应进行运行管理评价。
安全检测内容包括根据现状调查分析报告,结合工程运行情况和影响因素综合研究确定,并与安全复核内容相协调。
安全复核包括水力、结构、渗流、抗震、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复核等,复核应根据各项安全复核结果,分别进行安全性分级。
其中压力管道下平段钢衬段、闸门及启闭机的现场检查及安全检测,参照业主往期的成果资料,本次不单独开展以上部位的检查、检测工作。
2.4 服 务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需结合机组检修计划实施,每年度根据机组检修计划安排,开展相应机组的现场检查和检测工作。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
(2)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3.2.2 业绩要求: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1项及以上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安全鉴定或结构检测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影印件,含首页、主要工作内容或工程量清单、签字盖章页等,若合同影印件无法直观判断是否符合工程业绩要求,还须提供工程具体施工内容的证明材料)。
3.2.3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016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的1项及以上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安全鉴定或结构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并提供有效的任职证明文件和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2)安全员:具有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或者住房与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2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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