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炼化-复合空冷器【23TA040-烷基化装置清洁化适应性改造】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炼化-复合空冷器【23TA040-烷基化装置清洁化适应性改造】(WZ20231218-2109-16003-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复合空冷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脱异丁烷塔顶空冷器-A7202E/F | 2.00 | 台 | 包1-复合空冷器5台 | ||||
2 | 冷剂空冷器-A7201E/F | 2.00 | 台 | 包1-复合空冷器5台 | ||||
3 | 脱轻烃塔顶冷凝器-A7101C | 1.00 | 台 | 包1-复合空冷器5台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7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偏离表,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果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被否决。 3.1.8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空冷式换热器A3级资质《空冷器安全注册证》,投标文件需提供计算书(注明翅片段管束出口温度),并承诺风机框架振动小于2.8mm/s,管道泵振动小于1.8mm/s,以及设备主表面1米处的实测噪声≯85dB(A)。 3.1.9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在制造厂已完成的设计、制造和应用产品范围内的成熟产品。须具有4台及以上碳钢+热浸锌复合空冷在炼油装置正常运行业绩,并提供至少2台正常运行满4年(合同交货期在2019年10月1日之前)的使用业绩。以上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最终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4日 8:00时至2023年12月1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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