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江西邮政抚州网运中心进出口邮件处理全环节外包(供应商自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纸质化并行采购。
- 项目名称:江西邮政抚州网运中心进出口邮件处理全环节外包(供应商自带设备)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TC239X071
- 采购预算:本项目为抚州网运中心进出口邮件处理全环节外包(供应商自带设备)采购项目,年预估费用为463.25万元(不含税)。本次采购为单价采购,最终支付费用按“Σ〖中标不含税单价(1+税率)×处理数量〗”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的数量。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抚州网运中心进出口邮件处理全环节外包(供应商自带设备)采购明细表 |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控制单价 (不含税/元) | 年预估金额 (不含税、万元) | ||
进出口邮件处理 | 日均15万件以上(含15万件) | 453.2 | 万袋/件 | 0.1363 | 61.77 | |
日均12-15万件以上(含12万件) | 820.1 | 万袋/件 | 0.141 | 115.63 | ||
日均10-12万件以上(含10万件) | 559.6 | 万袋/件 | 0.1504 | 84.16 | ||
日均7-10万件以上(含7万件) | 724.5 | 万袋/件 | 0.1626 | 117.82 | ||
日均7万件以下 | 457.6 | 万袋/件 | 0.1833 | 83.88 | ||
小计 | 3015 | —— | —— | 463.25 |
备注:按月取日均数,以到达量为分档结算依据,即当月邮件日均处理量达到哪个档,当月全部邮件就按该档对应结算单价进行结算。
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即1个标包采购。
5、其他内容:
5.1 费用构成:本项目外包服务费单价为包干单价,即外包服务费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中标供应商在外包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设备采购及维保费、人工费、服装费、福利费、交通费、食宿费、管理费、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中标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票(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5.2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中标供应商于下月10日内提交上月外包服务费结算和考核明细表,经需求单位核对无误,且按考评细则考评后,由中标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和全额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求单位收到上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外包服务费(考核细则由需求单位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协调制订)。
5.3 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需向需求单位(合同签订甲方)提交中标年预估结算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返还。中标单位弃标或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行为,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关系,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履行职责或服务质量考核情况未能达到采购方要求,在采购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中标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的,采购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中标供应商每出现1次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采购方扣罚履约保证金的10%;
(2)中标供应商累计出现3次或以上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采购方有权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3)中标单位弃标或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行为,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关系,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5.4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5.5 服务地点:抚州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如需),联系人:吴光正,联系电话13907946622。】
6、投标人资格条件:
6.1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 投 标 人 声 明 函 或 投 标 截 止 日 前 本 单 位 信 用 中 国 (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6.2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提供: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
6.3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
①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4 投标人须具有被授予合同的履约能力
提供: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如业务外包或劳务外包或人力外包)经营范围或近3年的继往同类(邮件处理全环节外包)业绩合同,并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
6.5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缴纳近半年任一个月税收(增值税,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社保的凭证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
6.6 投标人须承诺:
(1)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中标后,在与采购方签订合作协议时,自愿遵守采购方向中标人提出的业务外包安全管理责任及相关规定;
(3)没有被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列入采购准入限制名单;
(4)中标后,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中标后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投标人逐项出具承诺书加盖公章。
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
提供:投标人出具非联合体投标申明函加盖公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0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