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普惠金融业务部采购贷前调查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普惠金融业务部采购贷前调查机构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普惠金融业务部采购贷前调查机构项目
2.项目编号:XCZB37-231106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30000.00元
4.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采购一家能够提供对贷前客户线上、线下核实客户资质、还款能力、经营状况的委外专业机构。
(2)服务范围:核实客户资质、还款能力、经营状况,做好贷前风险管控。
(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和满足采购人要求
(4)服务时间:2年
(5)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和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时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截图或企业年报(需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并加盖公章。
3.其他说明: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制。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
4.1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04日(国家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4.2 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