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3年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3-1494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勘察设计服务,包含地铁红线内民用通信覆盖工程所涉及的全部范围,其中主设备部分电信联通主设备包含在内,移动主设备不含在内,具体如下:
序号 | 线路名称 | 线路长度(公里) | 车站数(座) | 备注 |
标段1 |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 | 39.88 | 24 | / |
标段2 |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 | 39.4 | 25 | / |
2.2 采购预算:项目总预算479.44万元(含税),以标段含税预算作为合同含税金额上限,据实结算。
2.3 服务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期限:3年,实际以业主单位进度为准。
2.5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6 中标人数量:各标段1个,份额均为100%。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序号 | 线路名称 | 勘察费 (含税,万元) | 设计费 (含税,万元) | 预估合计 (含税,万元) |
标段1 |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 | 16.17 | 223.19 | 239.36 |
标段2 |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 | 16.37 | 223.71 | 240.08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量为1个。(投标人需在投标函中明确中标优先顺序,同一投标人所投所有标段中填写的优先级必须一致,若不填写或不一致,则默认为按标段号的先后顺序)。
2.8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非OFF)9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①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
②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
注: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个地铁(含城际线)民用通信工程设计业绩,且单条新建线路费用在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
(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3.6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控股管理关系:
(1)在招标公告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投标截止日(含)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28日23时30分至2023年12月04日2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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