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物流中心卷烟干线运输服务供应商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编号:ZJZB-2023-21463)。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梧州市公司”网站中任一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2.2.2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以上金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2.2.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或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等,存在投标单位或工作人员的行贿记录,不具备投标资格。其他单位、个人以投标单位名义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行为的,视同投标单位有行贿记录,不具备投标资格。因该行贿行为已接受烟草行业、广西烟草商业或采购人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2.4被列入烟草行业、广西烟草商业或采购人不良行为供应商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2.2.5被列入烟草行业、广西烟草商业或采购人禁入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止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2.2.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信息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信息,查询股东信息、企业人员信息等,如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性,被列入行业供应商“黑名单”的,或其他不良行为的,均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2.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4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2.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4.2存在控股关系的;
2.4.3主要人员(控股股东、监事、经理、董事)相互兼任的。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注意事项
3.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3.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9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5日17时30分,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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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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