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广告合作单位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广告合作单位采购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B-GK23053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广告合作单位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项目年度预算110万元,其中市分公司本部24万元,白银区分公司17万元;平川区分公司17万元;靖远县分公司15万元;会宁县分公司20万元;景泰县分公司17万元。
(4)采购需求:为白银市分公司及辖内县区分公司的广告制作类服务确定6家合作单位。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6)本项目分为5个标段。
标段号 | 标段预算 | 分包/标段内容 |
1 | 年度预算41万元 | 市分公司本部及白银区分公司广告制作合作单位 |
2 | 年度预算17万元 | 平川区分公司广告制作合作单位 |
3 | 年度预算15万元 | 靖远县分公司广告制作合作单位 |
4 | 年度预算20万元 | 会宁县分公司广告制作合作单位 |
5 | 年度预算17万元 | 景泰县分公司广告制作合作单位 |
备注:本采购项目拟确定6家中标单位,其中1标段2家中标单位,2-5标段各1家中标单位。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发布等内容;
(二)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以资格审查小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现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将相关网页截屏打印并保存)
(三)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须提供承诺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承诺函);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七)采购限价中未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投标人应根据活动要求提供响应产品报价及服务,报价不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须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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