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露天矿采煤及辅助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东明露天矿采煤及辅助设备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东明露天矿采煤及辅助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47-2360SCCNM13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服务内容及要求:租赁采煤设备485型3m?挖掘机2台、运输设备60t自卸运输车10台、辅助设备180kw刮路机1台;承租方承担设备的燃油费用,出租方承担设备的日常检修、保养及所需费用。所提供设备必须为投标人完全自有并合法取得设备。
设备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三日内设备进场并通过现场验收。
服务地点: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工业园区东明露天矿;
服务期限:两年;
招标控制价:15,587,220.00元(含税价,税率1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信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应具有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本项目所提供设备必须为投标人完全自有并合法取得设备(提供设备购买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备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方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登陆,通过网上支付平台使用费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