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新大楼装修工程(监理)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01)
各投标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新大楼装修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答疑及澄清部分
1、问题:招标文件P8页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9备注(2)“...投标人应承诺上述人员在施工期间按照工程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到位...”,此处的承诺,是否指招标文件P43页表式7“总监和现场人员到位承诺书”?
答:是的。
2、问题:招标文件P15页投标须知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复)印....”请问副本是否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
答:副本可以使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但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问题:招标文件P21页合同协议书三、4.,P29页二、(一)1.,P30页三、(一)涉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9)》,有误吧?理由:目前,现行有效的文件为《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议修改。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均修改为《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4、问题:招标文件P31页三、(三)“如果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施工期延期的,则监理服务期限相应延长,其延长服务期限在合同专用条件第三十九条约定时间以内的,其监理费用不增加...”,本项目未明确合同专用条件第三十九条。
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专用合同条款“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
答:招标文件P31页“(三)监理服务期限”内容修改为:“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本招标项目监理服务期限所规定的监理服务时间和计划施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监理。如果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施工期延期的,则监理服务期限相应延长,其延长服务期限在60日历日以内的,其监理费用不增加。如因监理人原因,导致工程未能在计划施工期内完成施工的,则按照合同约定处罚。”
5、问题:招标文件P41页表式5:主要检测设备仪器表是否按照P31页“(四)拟投入本监理项目的仪器设备最低要求”配备仪器?
答:是的,但可以增加。
6、技术文件质疑:
1、是否对监理大纲字体字号、页眉页脚等格式是否有统一要求?
2、监理大纲正副本封面是否有统一格式,正副本封面是否需要加盖公章?
答:本项目监理大纲编制不做要求,监理大纲正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24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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