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洞桥环保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飞灰螯合处理生产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项目概况:
序号 | 招标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1 | 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飞灰螯合处理生产运营服务 | 合同签订后,自接到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一年。 | 人民币63.3万元/年 |
2.合格的投标人:
2.1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特定资格要求:无。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报名及其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8日 9:00至2023年12月25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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