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号工程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攀枝花市天星中小学-高中校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活动板房进行竞价采购,欢迎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攀枝花市天星中小学-高中校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活动板房采购
1.2项目编号:0623-2385N1505199
1.3采购内容:活动板房清单(清单详见附件2)
1.4主要技术规格及技术条件
(1)质量和验收标准与规范:按照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018《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和GB5052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安装和装修。
(2)使用材料必须达到A级防火要求。
(3)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4.2.1.1项关于“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的强制性要求。
1.5付款方式:
每个月20号甲乙双方办理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月内支付已结算货款的70%,合同封闭后支付至80%,余款扣除质保金外12月内付清,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商票、e信通、云信等银行产品,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付款中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云信、E信通、信用证等)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1.6供货期要求:招标人指定时间。
1.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领取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2.4具有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供应商未在通号工程局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处罚期内。
2.6 投标单位需具有活动板房销售、安装相关资质。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7 供应商需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见附件1。
- 竞价报名方式:
3.1 供应商于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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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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