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EMC-233058-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项目编号:CSEMC-233058-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年产150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年产150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11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具有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指:具有全过程造价咨询或竣工结算审核业绩(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近6个月)及劳动合同;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5)信誉要求:
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③企业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0日00时00分00秒---2023年12月29日0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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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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