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河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河市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河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河市分行,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河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Z40002FW04560001
3、主要服务内容: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保洁、餐饮、司机、后勤维修等)
4、服务周期:服务期限为3年(2024年3月至2027年2月),每年进行验收考核,考核通过后可继续合作;考核未通过的,则终止合同,重新组织采购。
5、服务范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河市分行辖内6个营业机构(包括黑河市分行机关、北安市支行、嫩江市支行、五大连池市支行、逊克县支行和孙吴县支行)。全辖共需要物业服务人员27名,其中,黑河市分行机关9名、北安市支行5名、嫩江市支行3名、五大连池市支行4名、逊克县支行3名、孙吴县支行3名。
6、质量标准:合格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在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5.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6.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邀请函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7.投标人企业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或异常名录等仅限于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
(二)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河市分行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1.须具备营业执照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物业管理服务。
(四)、企业规模要求
1.具备足够的服务能力。
(五)、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六)、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服务体系应涵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河市分行及辖属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河市分行及支行范围内的服务能力。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03日08时30分到2023年01月09日17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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