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ZZ40054FW04540001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黑农厅函【2023】92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增发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佳木斯市郊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佳木斯市郊区财政局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佳木斯市郊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郊区平安乡、敖其镇、望江镇、四丰乡、西格木乡、新村农场、苏木河农场和松木河林场、大来镇、平安乡;
2.3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改善排涝面积12.8万亩、排水标准达到坡年10年一遇、丘陵地区道路通达度达到 90%(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全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参建单位管理、信息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包含初步验收)、及其他管理等;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按照设计批复后的投资金额在监理费中计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具备以下条件:
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www.tzxm.gov.cn/);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2.1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10月到2023年1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1月05日17时00分至2024年0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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