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0/21-QT-023)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相关项目安徽华电芜湖西形冲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使用林地规划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峨桥镇
2.2 项目规模:1200(4*3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编制完成永久和临时使用林地调查设计报告、评估意见报告、采伐作业设计报告(临时使用林地)植被恢复方案等全部报告方案,并通过审查取得批复,取得《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行政许可》和《采伐许可证》。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0/21-QT-02301 | 林地规划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 根据相关规程、规范和规定要求通过开展相应的内外业工作,完成安徽华电芜湖西形冲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永久和临时使用林地评估意见、临时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及植被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采伐作业设计,并通过相关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取得《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行政许可》和《采伐许可证》。详见招标文件。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林地规划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应具有水电或抽蓄项目、新能源、公路、铁路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业绩至少2项。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性质、规模、主要工作内容、合同封面及签字盖章页);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1-12 18:00到2024-01-19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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