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期安全鉴定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30032)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石台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期安全鉴定技术服务已获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安徽石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招标人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以下简称本电站)位于安徽省石台县境内,上水库位于丁香镇林茶村雾基坡,下水库位于仙寓镇彭溪村彭溪支沟内。电站装机容量1200MW(4×300MW),额定水头474m。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电站建成后,主要供电安徽电网,承担电力系统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本电站工程总进度安排:2022年11月获得核准,2023年7月主体工程开工,2024年3月底完成导截流建筑物施工,2025年4月完成厂房开挖,2025年10月完成上、下库面板堆石坝填筑,2026年6月上、下水库具备蓄水条件,2027年4月完成1#、2#引水系统充(排)水试验,2027年3月具备接入系统倒送电条件,并将在2027年10月首台机组发电,2028年7月全部机组投产。
2.2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现行《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2015)、《水电工程安全鉴定规程》(NB/T 35064-2015)、《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水电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104号)等管理办法,提供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期各阶段安全鉴定服务工作,包括:
① 上下水库截流专项安全鉴定;
② 输水系统专项安全鉴定;
③ 上下水库工程蓄水安全鉴定;
④ 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完成枢纽工程专项验收,计划服务期为2024年2月至2029年12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2)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5个装机规模120万k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安全鉴定或勘测设计业绩;
(3)人员要求:
1)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0年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安全鉴定或勘察设计工作经验,正高级技术职称;
2)拟委派的专家专业须满足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地质、水工、施工、安全监测、金属结构、机电),应具有8年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安全鉴定或勘察设计工作经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数应满足正常工作需要;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财务无两年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月19日08时30分至2024年1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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