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万吨/年高性能环氧树脂项目芯式过滤器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7万吨/年高性能环氧树脂项目芯式过滤器(WZ20240131-2117-715-B1)招标人为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芯式过滤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过滤器\Q=40000kg/h 3μm DN600×1000×6 1100F-3194 06Cr19Ni10/06Cr19Ni10 | 1.00 | 台 | 包1-包1 | ||||
2 | 过滤器\Q=11000kg/h 3μm DN600×1000×6 1100-F3193 06Cr19Ni10/06Cr19Ni10 | 1.00 | 台 | 包1-包1 | ||||
3 | 过滤器\Q=81000kg/h 3μm DN600×1000×6 CYD127-F3192 06Cr19Ni10/06Cr19Ni10 | 1.00 | 台 | 包1-包1 | ||||
4 | 过滤器\Q=81000kg/h 3μm DN600×1000×6 CYD128-F3191A 06Cr19Ni10/06Cr19Ni10 | 2.00 | 台 | 包1-包1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在2019年-2023年(以开具的发票日期为准),具有不少于2台芯式过滤器业绩,且过滤介质颗粒度(或精度)≤3μm、过滤面积≥1.6?、介质粘度≥100cP(mPa.s)的树脂溶液或其它介质溶液、筒体材质为奥氏体不锈钢。提供对应业绩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验证通过的发票)。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如合同中不能体现过滤介质颗粒度(或精度)、过滤面积、介质粘度、筒体材质等技术参数的,则要提供包含以上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并提供对应业绩的最终用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1.7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技术规格书中加注“★”的条款单独列出并逐条进行响应承诺满足。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被否决。 3.1.8 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4日 8:00时至2024年1月30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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