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移动式数据处理与分析系统招标人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移动式数据处理与分析系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40321A003
2.2 招标项目名称:移动式数据处理与分析系统。
2.3 数量:1套。
2.4 设备要求:
系统由1套遥测接收子系统、1套卫星通信设备、1套遥测方舱、 1套数据处理软件系统组成,实现4目标外场试飞遥测数据接收解调、实时监控及数据处理功能。
2.5 交货地点: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投标人为企业的:(1)应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应提交2022年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3)应提交《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及各自股份占比情况明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不适用);(4)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授权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以当地社保网站打印的合法文件为准)。
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1)应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授权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以当地社保网站打印的合法文件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2月02日17时(北京时间),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支付至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西客站支行;帐号:10235000000047830)后登录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www.eavic.com)上传汇款底单和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400-890-0880。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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