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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竹山索道安全质量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07 13:38:40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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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竹山索道安全质量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FJTC231226182

1.招标条件

石竹山索道安全质量改造项目招标人为福建省福清石竹梦乡索道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竹山索道安全质量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福清市石竹山风景名胜区内,通过对旧索道的原址、原线设备更新改造,将现有的单线循环固定抱索器2人吊厢索道改造为单线循环脱挂抱索器8人吊厢索道,将索道单向小时运量500人/小时提升至1000人/小时,解决景区山上山下交通连接问题,打造建设一条安全舒适、环保生态、技术一流、高端大气的交通索道。项目总投资8377.31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1)设计工作: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索道设备及安装、索道上站房、索道下站房、下站房室外扶梯、索道设备及线路支架基础、智慧索道系统、电信工程、售检票系统等各部分的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装修(不含精装)、给排水、消防、暖通、空调、电气(站内变配电)、机电、供电、电信、室外管线等全部专业的设计工作,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

(2)设备采购及安装工作:本项目整套索道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上下站电力设备、暖通设备、给排水设备、电信设备、智慧索道、售检票系统、站内直梯、自动扶梯采购及安装;货索及全部材料设备机械二次转运费用;本项目范围内为满足使用需求的其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作;

(3)土建施工工作:本项目索道设备及线路支架基础、索道上下站房、下站室外扶梯、总图、室外给排水管网、外部供电及配套设施的土建施工工程以及为完成本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所需的全部的土建施工工程;

(4)其他:本项目竣工验收前合同约定的相关技术服务(含配合发包人各阶段的报批、报建、许可证办理、报检、项目总承包管理、竣工备案归档等工作),及人员培训、设备调试、竣工验收及保修服务等。

2.3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8个月,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全设计、设备供货、土建施工、安装(含基础预埋)及调试等,并经有权部门或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验收合格等程序,满足试运营条件。

2.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审查。

2.5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839.73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20.90万元,设备费(含安装维护)最高限价为3439.22万元,土建施工费最高限价为2279.61万元。

2.6.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发包人要求,设计文件应当通过有权部门或中国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鉴定符合要求,施工图需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查机构审查。②货物和安装质量标准:依据中国《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GB12352-2018、《客运索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S7001-201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客运架空索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市监特设 [2018]68号,以下简称68号文)等国家规范和标准,通过有权部门或中国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安全验收,并取得安全运营许可。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等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全部成员材料)

3.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全部成员材料)

3.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全部成员材料)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全部成员材料)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全部成员材料)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全部成员材料)

3.7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全部成员材料)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投标人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信用记录。

④若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8本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投标人(承担索道设计部分任务)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载人索道)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人(承担上下站房土建施工部分任务)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9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承担索道设计部分任务)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②投标人(承担索道设计部分任务)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2018年1月1日以来曾担任过类似客运索道工程业绩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③投标人(承担上下站房土建施工部分任务)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上述人员需具备在对应单位的近六个月中的任三个月社保缴交凭证(即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上个月起为始点并往前追溯,社保征缴若有地方特殊规定的,则按当地规定执行(应提供相关规定文件的复印件或相关网站网页截图)。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劳动合同和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类似业绩是指脱挂抱索器客运索道建设的设计(或含设计)项目,须提供合同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0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客运索道工程业绩1项。类似业绩是指脱挂抱索器客运索道建设的设计(或含设计)项目,须提供合同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以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若以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担索道设计部分任务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2月7日9:00至2024年2月2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V2.0(www.fycbid.cn)办理企业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V2.0(www.fycbid.cn)的首页,搜索项目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V2.0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购买文件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帐户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帐号:118080100100104492),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文件费,则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V2.0》的“文件下载”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 0591-83708622、0591-83709786;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4群591827556)。

4.4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V2.0》参加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开展的电子招投标活动,必须办理经福建CA(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认证适用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V2.0”电子招投标的数字安全证书和电子印章。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591-8776002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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