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风电场项目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及批复办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威宁县风电场项目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及批复办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 08-12-04A-2024-D-E03444),招标人为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粤黔新能源分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2招标范围:
威宁县观风海镇卡子山风电场90MW项目、牛棚镇鬼皮坡风电场80MW项目、羊街镇马鞍山风电场90MW项目、么站镇螺丝坡风电场70MW项目、陕桥街道打岩山风电场75MW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取得贵州省水利厅批复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3服务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1名中标人。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应具有编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相应的技术能力。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未对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满足“信誉要求的”声明函。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须具备至少3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类似合同业绩(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2)业绩材料须提供签章版合同方为有效业绩。业绩合同签订方必须为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或其子公司签订的合同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应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服务范围、合同签署页等关键页面,合同签署时间应明确,签署时间不明的不予认可。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9日17时30分至2024年3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