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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霞路南侧、竹桥路东侧地块住宅用房项目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2024-02-29 16:45:56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公告
锦霞路南侧、竹桥路东侧地块住宅用房项目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30T09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

一、招标条件

锦霞路南侧、竹桥路东侧地块住宅用房项目供电工程(招标项目编号:TC230T09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梧桐苑(宁波)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锦霞路南侧、竹桥路东侧地块住宅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8167.42平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50637.01平米。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或资信证明;

5、近三年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履约情况良好,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的企业查询结果主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四个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的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含)及以上。

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9、投标人须具有最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相关人员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10、投标人须从本项目公告中指定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11、近5年(指从2018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日)已完工的项目合同额在2400万元(含)以上的电力工程业绩。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9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3月05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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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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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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