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河煤矿二号井危险废物(其他类)
处置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EFW20240227DC007)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川底镇和村
一、采购项目:寺河煤矿二号井危险废物(其他类)处置技术服务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1】部令23号文件要求,我矿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油漆桶、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废液、废墨盒、硒鼓等危废)需要委托给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处置。采购内容与范围:按规定将矿所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废油漆桶、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废液、废墨盒、硒鼓等危废),最终满足环保部门处置要求。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服务商必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废油漆桶、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废液、废墨盒、硒鼓)业务资质;(2)服务商需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3)服务商需具有并提供当地近三年内业绩3个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完整的合同及对应的发票、转移联单扫描件);
(4)危险废物转移道路运输车辆和人员包括押运人员必须提供《危险货物运输类道路经营许可证》和人员证件,如委托、需提供委托运输合同等,同时制定危险废物道路安全应急预案,必须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5)服务商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2、信誉要求:服务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参加本项目近三年内投标人、法人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重大违法记录。
4、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报价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账户被冻结、被依法强制执行等情况。
(4)各服务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与数字证书办理
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03-04 17:00至2024-03-07 17:0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03-04 17:00至2024-03-07 17:00,在平台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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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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