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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区财富大厦项目精装修设计招标公告

2024-03-08 19:35:2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启动区财富大厦项目精装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动区财富大厦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启动区财富大厦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财汇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雄安财汇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启动区财富大厦项目精装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金融岛片区E03-03-11地块,东至ND49路,西至ND48路,南至ED57路,北至ED56路。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96公顷(包含配建道路面积约0.36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1.43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02万㎡,地下建筑面积约3.41万㎡。地上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约7.65万㎡,配套商业约0.34万㎡。地下主要建设内容为车库、人防及设备用房等。

精装面积预估为:约1.5万㎡,含大堂区域、面客区通道、电梯厅(含地下室)、卫生间、办公区域公区、配套商业公区及其他涉及需精装修的配套空间等。具体面积和建设内容可结合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随着建筑平面方案和商业运营策划的逐步深入进行适当调整。以上数据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

2.3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5.39亿元,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26.665万元。

2.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精装修设计。硬装、软装、艺术品、精装修展示样板(含软装等)、健身房(如有)、室内灯光照明、泳池(如有),室内外电梯轿厢装修、洞口侧壁及栏杆栏板、扶梯侧部及底部装修,精装区域消防卷帘及挡烟垂壁装饰、防火门等消防设施设备装饰,室内景观、门斗吊顶、室内门楣、隔断和室内广告位等,配合开展设计BIM工作。(不含楼梯间、设备房、厨房、简装及毛坯交付区域,具体区域范围以后期发包人要求为准。)投标人需聘请专业的健身房、室内灯光、泳池(如有)等设计顾问团队。对于顾问团队的要求既可为投标人本单位的顾问团队,也可为投标人外其他单位的顾问团队。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2.5服务要求

(1)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成果符合中国现行规范要求,设计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文件编制要求。

2.6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精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指示为准。其中设计周期(指从合同签订到完成施工图设计)暂定为180日历天,具体设计阶段的设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此节点为暂定节点,最终节点以招标人时限要求为准)。

2.7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1个已完成的单个项目精装修设计合同额在12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项目精装修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精装修设计业绩(设计范围至少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

以上设计业绩包括精装修专项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和其他业绩中包含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且工作内容均须包含精装修设计;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分设计阶段签订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

(3)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注:工作经验年限以毕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进行计算。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②项修改为本条);

u.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l项修改为本条);

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⑤项修改为本条)。

z.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p项修改为本条)。

A.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r项修改为本条)。

B.以上t、u、v、w、x、y、z、A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w、x、y、z、A条要求为准。

C.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D.投标人为本项目的设计优化咨询单位。

E.投标人为本项目的图审单位及与其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8)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8日 9  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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