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主城区交通疏堵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主城区交通疏堵改造项目(设计)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资函〔2023〕1231号、〔2024〕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海口市主城区交通疏堵改造项目(设计)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涉及海口市主城区的35个点位进行交通疏堵改造,具体分布在:(一)3个进出城主要通道:1.龙昆南路(椰海大道-海秀立交);2.琼州大道(那梅立交-海府立交);3.丘海大道(滨海大道-南海大道)。(二)8个重要部位周边:1.迎宾馆周边路段;2.雅居乐商圈;3.海口湾外滩周边;4.西海岸片区;5.华海学校周边路段;6.西海岸九小/侨中周边;7.国贸商圈;8.友谊阳光城周边。(三)2 个交通枢纽周边:1.高铁东站片区;2.凤翔西路与丁村一横路交叉口;(四)3个重要节点:1.海秀快速路出入口;2.骑楼周边路段;3.文秀街。(五)1个网红打卡点周边:天空之山周边路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调整、道路硬化、公交站台迁移等,通过优化车道布局和交通组织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2.3 项目地点:海口市
2.4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6 其他说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1605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相应证书、在本单位(或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2023年11月份(含)以后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6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
3.7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处罚期内不能参与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3日19时00分至2024年04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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