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莱芜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柴油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4-029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莱芜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 大环保能源(莱芜)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柴油 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牛泉镇石门村西 2.2 项目规模:处理规模 1*400t/d 2.3 交货期限:招标人通知后 4 小时内完成当批次交货,至本工程完工为止。 2.4 招标范围:0 号柴油,暂定供货量 160 吨,按实际到货量结算。具体要求报名后详见招 标文件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 个柴油供货业 绩。
2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期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 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 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6)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3 月 18 日 17 时前,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注册账户,下载“投标管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注意事项: (1)投标管家及《投标人操作指引》下载地址: 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cms/servicesCenter.html?service=1# (2)报名时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 (3)公开招标的无需申报合格供应商; (4)软件操作问题请咨询平台客服电话:400-0809-508、400-0666-060。 4.2 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售后不退,具体金额以 扫码处提示为准,发票获取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 10.1 项。 4.3 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可使用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 交易平台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 递交标书前,投标人需自行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
3 密递交。 CA办理指南: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caHandle.html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家)进行远程开标、评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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