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90/18-QT-030)
一、 招标条件
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配套金昌2X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设备监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甘肃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集团批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兰州新区泰山路2569号中国华电大厦
2.2 项目规模:2台100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设备材料监造服务须与工程的建设、投产工期相匹配,监造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两台机组性能试验结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90/18-QT-0302 | 设备监造服务 | 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配套金昌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三大主机、四大管道及主要辅机设备及材料的驻场监造,以及按交货进度计划对其排产出厂进行监督并协助催货等。(具体范围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监造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业火力发电站设备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应至少具有2台1000MW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的整套设备(三大主机、辅机)监造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监造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3-21 12:13到2024-03-28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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