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90/18-QT-035)
一、 招标条件
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配套金昌2X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第二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甘肃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集团批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甘肃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
2.2 项目规模:建设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2024年4月20日开始至出具最终的正式初步设计及概算收口审查意见并取得华电集团公司批复。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90/18-QT-03501 | 初步设计审查服务 | 负责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配套金昌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初步设计内容进行评审,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出具相关审查会议纪要;对依据初步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初设收口文件进行复核,并出具最终的正式初步设计收口审查意见;评审内容还包括对工程重大设计原则问题和工程方案专题的论证的修改及对主要技术原则和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正式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需可作为开展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具体范围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初步设计审查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认可的工程审查甲级资质(火电专业),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必须至少2台10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初步设计审查业绩,要求提供初步设计审查合同业绩证明(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
9.招标人不接受 2020 年至 2022 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26 10:46到2024-05-08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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