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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会议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26 14:57:48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会议室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CL-JC-2430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会议室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4688.33元

最高限价:484688.33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会议室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本项目落实的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指网上发布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查询:

a供应商须对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中没有记录;近三年在 “行政处罚”中没有较大金额行政处罚记录;近三年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无处罚期内的记录。

b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无处罚期内的记录。

c供应商无其它国家法律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

4、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供应商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每天9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获取。

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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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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