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水务局水土保持信息化档案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昌市水务局对本单位水土保持信息化档案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JCSSWJ-GK-001
2.项目名称:金昌市水务局水土保持信息化档案室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14.2万元。
4.采购内容:金昌市水务局水土保持信息化档案室建设项目采购档案室设施设备(具体招标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期:合同签订后30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为准)。
8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8.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采购政策等。对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策,且不重复享受政策)。
8.2供应商需自行对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了解,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标准,如符合,须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采购人将对拟成交人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成交人,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公示或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1.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3月29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30日00:00:00至2024年4月5日23:59:59(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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