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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喜报专递”业务信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03 16:02:03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军队喜报专递”业务信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军队喜报专递”业务信封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军队喜报专递”业务信封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0747-2460SCCZAF41

三、项目概述: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招标内容:“军队喜报专递”业务信封,预估数量为75万枚,使用范围为海淀区分公司(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本项目招标限价为0.78元/枚,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招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2、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业务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5.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北京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或在采购准入限制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9.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招标限价。

10.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印刷经营许可证》。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1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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