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内部基础设施、基础专业设备、装饰装修工程第二批暂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内部基础设施、基础专业设备、装饰装修工程第二批暂估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材料暂估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内部基础设施、基础专业设备、装饰装修工程第二批暂估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中山路145号
2.3建设规模: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内部基础设施、基础专业设备、装饰装修工程第二批暂估采购项目,包含通风柜、实验台桌及可拆卸配件、实验室专用储物柜、通用家具、特殊家具、实验室固定配件、智能化专业设备系统、暖通自控专业设备系统、指挥调度平台集成系统、指挥调度设施系统、标识标牌、LED显示屏显示、LCD显示屏显示;具体规格、数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详见技术文件及货物需求一览表)。
2.4交货地点: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内部基础设施、基础专业设备、装饰装修工程第二批暂估采购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具体供货应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具体根据招标人要求;
2.6招标范围:材料暂估价中包含的材料的供应、运输、保管、安装(除第八标段)、调试、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3个标段;可兼投兼中,其中
第一标段:通风柜;第二标段:实验台桌及可拆卸配件;第三标段:实验室专用储物柜;第四标段:通用家具;第五标段:特殊家具;第六标段:实验室固定配件;第七标段:智能化专业设备系统;第八标段:暖通自控专业设备系统;第九标段:指挥调度平台集成系统;第十标段:指挥调度设施系统;第十一标段:标识标牌;第十二标段:LED显示屏显示;第十三标段:LCD显示屏显示。
2.8.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第一标段:2,534,400.00元;第二标段:4,966,345.20元;第三标段:1,640,160.00;第四标段:1,491,925.00元;第五标段:3,068,896.00元;第六标段:798,366.00元;第七标段:2,857,880.00元;第八标段:905,860.00元;第九标段:3,959,591.00元;第十标段:4,404,389.00元;第十一标段:200,000.00元;第十二标段:8,804,182.20元;第十三标段:2,118,480.00元。
2.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产品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至第十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日18时00分至2024年4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在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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