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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100万千瓦荒漠风光储基地项目手续办理技术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4-04-07 15:18:13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内蒙古赤峰100万千瓦荒漠风光储基地项目手续办理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FNYXM-Brd2024-06)

内蒙古赤峰100万千瓦荒漠风光储基地项目手续办理技术服务,由赤峰市国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内蒙古百瑞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招标,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一)工程名称:内蒙古赤峰100万千瓦荒漠风光储基地项目手续办理技术服务

(二)项目建设规模:85万千瓦风电+15万千瓦光伏+150MW/300MWh储能,新建1座220kV/500kV升压汇集站、1座220kV升压站,1条220kV输电连接线路。

(三)项目地点:赤峰市翁牛特旗

二、招标范围

(一)为满足85万风电部分具备开工条件,需投标人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编制《节能声明表》3日取得赤峰市市投资项目审批平台节能备案;

2、编制《升压站和220千伏连接线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30日取得生态环境厅辐射环境影响批复;

3、编制《风电场区环境影响报告书》35个日取得赤峰市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

4、编制《永久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以及永久使用林地组卷》35日取得自治区林业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5、编制《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以及临时使用林地组卷》20日取得赤峰市市林业和草原局临时使用林地批复;

6、编制《永久使用林木采伐设计报告及永久使用林地采伐组卷》15日取得旗林业和草原局永久征占用林地采伐许可证;

7、编制《临时使用林木采伐设计报告及临时使用林地采伐组卷》15日取得县林业和草原局临时使用林地采伐许可证;

8、编制《永久草地勘测定界报告以及永久使用草原组卷》35日取得自治区林业草原局使用草地审核同意书;

9、编制《临时草地勘测定界报告以及临时使用草原组卷》和编制《临时征占用草原植被恢复方案》20日取得县林业和草原局临时使用草地审核同意书;

10、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35日内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11、编制《永久征占用农用地报告及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地报批组件》35日取得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批复;

12、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一级)》20日取得专家评审和自然资源厅审批平台上传备案;

13、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35日取得市行政审批局水土保持报告书批复;

14、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45日取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防洪评价报告批复;

15、编制《水文评价报告》35日取得专家评审和专家意见;

16、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及取水许可证》25日取得行政许可批复市水务局,行政取水许可证旗水务局;

17、编制《编制临时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及临时用地土地审批组卷》20日取得市自然资源局临时用地批复;

18、编制《临时用地范围内土地复垦方案》20日取得县自然资源局专家审查和备案;

19、编制《征地分户测量图涉及到行政村》60日取得完成征地分户测量报告;

20、编制《跨S304省道(7处)交通安全评估设计报告》40日取得赤峰市交通运输局跨路行政许可批复;

21、编制《气候影响评价报告》30日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22、编制《生物多样性评价报告》30日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2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告》25日取得东北能源局安全预案备案批复;

24、编制《安全预评价》10日取得及专家评审意见并报送属地应急管理局备案;

25、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10日取得及专家评审意见并报送属地应卫健委备案;

26、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告》10日取得及专家评审意见并报送属地应急管理局备案;

27、编制《职业病危害设施设计专篇报告》10日取得及专家评审意见并报送属地应卫健委备案;

28、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5日取得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9、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日取得县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0、办理《施工许可证说明》15日取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许可说明文件;

31、编制完成《不动产测量、宗地测量、宗地图报告》25日取得相关技术成果;

32、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15日取得专家审查并报送市应急管理备案;

33、编制《职业卫生验收评价报告》15日取得专家审查并报送市应急管理备案;

34、编制《节能验收》15日取得专家审查和县发改组织备案;

35、编制《水保监理报告、水保监测报告、水保验收报告和水保鉴定书》30日取得备案说明和专家评审意见;

36、编制《环境影响监理报告、环境影响监测报告和验收报告》30日取得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备案说明和专家评审意见;

37、编制《环境影响应急预案》30日完成应急预案专家评审;

38、编制《辐射环境影响监理报告、辐射环境影响监测报告和辐射验收报告》30日取得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备案说明和专家评审意见;

39、编制《消防验收》50日取得赤峰市取得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备案说明和专家评审意见;

40、编制《档案验收报告》20日取得市档案局验收意见。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85万风电部分招标范围1-30项全部工作。招标范围31-40项完成时间根据招标人工程进度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二)为满足15万光伏部分具备开工条件,需投标人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编制《节能声明表》3日取得赤峰市市投资项目审批平台节能备案;

2、编制《光伏场区环境影响报告表》35日取得翁牛特旗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

3、编制《永久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以及永久使用林地组卷》35日取得自治区林业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4、编制《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以及临时使用林地组卷》20日取得赤峰市市林业和草原局临时使用林地批复;

5、编制《永久使用林木采伐设计报告及永久使用林地采伐组卷》15日取得旗林业和草原局永久征占用林地采伐许可证;

6、编制《临时使用林木采伐设计报告及临时使用林地采伐组卷》15日取得县林业和草原局临时使用林地采伐许可证;

7、编制《永久草地勘测定界报告以及永久使用草原组卷》35日取得自治区林业草原局使用草地审核同意书;

8、编制《临时草地勘测定界报告以及临时使用草原组卷》和编制《临时征占用草原植被恢复方案》20日取得县林业和草原局临时使用草地审核同意书;

9、编制《永久征占用农用地报告及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地报批组件》35日取得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批复;

10、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二级)》20日取得专家评审和自然资源厅审批平台上传备案;

11、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35日取得市行政审批局水土保持报告书批复;

12、编制《水文评价报告》35日取得专家评审和专家意见;

13、编制《编制临时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及临时用地土地审批组卷》20日取得市自然资源局临时用地批复;

14、编制《临时用地范围内土地复垦方案》20日取得县自然资源局专家审查和备案;

15、编制《征地分户测量图涉及到行政村》60日取得完成征地分户测量报告;

16、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告》25日取得东北能源局安全预案备案批复;

17、编制《安全预评价》10日取得及专家评审意见并报送属地应急管理局备案;

18、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10日取得及专家评审意见并报送属地应卫健委备案;

19、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告》10日取得及专家评审意见并报送属地应急管理局备案;

20、编制《职业病危害设施设计专篇报告》10日取得及专家评审意见并报送属地应卫健委备案;

2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5日取得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2、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日取得县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3、办理《施工许可证说明》15日取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许可说明文件;

24、编制完成《不动产测量、宗地测量、宗地图报告》25日取得相关技术成果;

25、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15日取得专家审查并报送市应急管理备案;

26、编制《职业卫生验收评价报告》15日取得专家审查并报送市应急管理备案;

27、编制《节能验收》15日取得专家审查和县发改组织备案;

28、编制《水保监理报告、水保监测报告、水保验收报告和水保鉴定书》30日取得备案说明和专家评审意见;

29、编制《环境影响监理报告、环境影响监测报告和验收报告》30日取得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备案说明和专家评审意见;

30、编制《档案验收报告》20日取得市档案局验收意见。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15万光伏部分招标范围1-23项全部工作。招标范围24-30项完成时间根据招标人工程进度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支撑上述批复文件所需的支持性文件、相关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均由投标人负责。本次技术服务为全过程管理工程,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相关专题报告编制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差旅费、住宿费、餐饮费、税费、验收费等全部费用。以上未列出的,但属于为完成本工程项目能够达到正常建设投运所要求的手续办理技术服务(不含电网技术要求),及因政策调整需要增加的技术服务均应由投标人负责,相关费用含在总价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现有状况、项目地点及自然环境等因素,投标价格为服务范围内工作固定总价。投标人应具备相应技术咨询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本次服务项目的能力。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总价仅在以下情况发生时才可调整,其他情况均不作调整:

(1)遇国家税率调整时可以调整税率;

(2)如上述某一项工作内容未开展的,在实施过程中按单项价格扣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企业,近两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同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2、投标人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必须包含新能源)。

3、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2个新能源咨询服务业绩,每个合同服务内容中至少包含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使用林地勘察设计报告、征用使用草原组卷报批、土地组卷报批五项咨询服务。

4、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6、要求必须整包投标。

四、报名时间、电子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11日17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7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11日17时00分。

3、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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