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2/17-QT-128)
一、 招标条件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2024-2025年机组四大管道检验及1台汽轮机、发电机组受监金属检验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代市镇东北
2.2 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3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2024-2025年机组四大管道检验及1台汽轮机、发电机组受监金属检验主要包括2024年31号机四大管道全面检验和61号机汽轮机、发电机金属监督检验;2025年62号机四大管道全面检验。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2/17-QT-12801 | 2024-2025年机组四大管道检验及1台汽轮机、发电机组受监金属检验 | 利用机组检修或停备机会,2024年对61号汽轮机、发电机组受监金属定期检验,2024-2025年对两台机组四大管道所有焊缝进行全部检验,暂按2024年300MW机组一台、2025年600MW机组一台安排。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5年机组四大管道检验及1台汽轮机、发电机组受监金属检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应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资质,且资质证书中应包含GD2检验项目,证书在有效期内。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汽轮机金属监督检验业绩至少3项,且同时具有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四大管道监督检验业绩至少3项(如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等材料关键页影印件,包含体现合同双方、合同主要内容、合同期限或维护工期、项目规模、联系方式等主要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10 11:40到2024-04-17 15: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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