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道污水处理厂二期聚合氯化铝(固体)、聚丙稀酰胺(固体)(阴离子)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秦皇岛秦开冀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海道污水处理厂二期聚合氯化铝(固体)、聚丙稀酰胺(固体)(阴离子)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规模: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道污水处理厂二期,聚合氯化铝(固体)采购,数量400吨;聚丙稀酰胺(固体)(阴离子)采购20吨。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采购标段;
2.4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聚合氯化铝(固体)采购,数量400吨;聚丙稀酰胺(固体)(阴离子)采购20吨。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招标人需求分批次供货;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 合同估算价:1980000元;
2.10招标范围:采购聚合氯化铝(固体)、聚丙稀酰胺(固体)(阴离子),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如为授权代理商,①须提供聚合氯化铝(固体)、聚丙稀酰胺(固体)(阴离子)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以及聚合氯化铝(固体)、聚丙稀酰胺(固体)(阴离子)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生产厂家具有2023年7月1日至今由具备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水处理剂聚氯化铝》(GB/T22627-2022)水处理剂聚氯化铝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及符合国家标准《水处理剂阴离子和非离子型聚丙烯酰胺》(GB/T17514-2017)水处理剂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③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队必须具有:A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B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C若运输车队为租赁的,必须附有效的《租赁合同》及承租方的A、B要求的证件。
(3)如为制造商投标,①须具备相应投标产品的生产和经营能力;②生产厂家具有2023年7月1日至今由具备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水处理剂聚氯化铝》(GB/T22627-2022)水处理剂聚氯化铝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及符合国家标准《水处理剂阴离子和非离子型聚丙烯酰胺》(GB/T17514-2017)水处理剂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③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队必须具有:A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B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C若运输车队为租赁的,必须附有效的《租赁合同》及承租方的A、B要求的证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评审。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秦皇岛秦开冀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周阳0335-8513708,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开发区永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崔刚0335-8019035。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 11日09:00时至2024年04月17日17:0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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