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公河高平市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RGC202404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巴公河高平市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6658002),已由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高行审字[2023]37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高平市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高平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1.护岸工程:新建格宾石笼护岸工程9.951km,其中左岸 4.958m,右岸 4.993km。2.改造工程:堤防加固改造工程 0.448km,其中左岸 0.206km,右岸 0.242km。3.支流入河口防护工程:入河口护岸工程1处。左右岸各新建 50m。4.滩槽整治: 对巴公河高平市段金章背村段起点(1+500)~庙南沟村 (9+586)河道清障,长8.086km。5.水库清淤:对大周水库清淤泥,面积总计 7.5 万m³,淤泥量总计11.6万m³。
建设地点:高平市马村镇、河西镇。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修责任期监理的工作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监理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及保修责任期的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不得同时担任3项及以上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执业);
3.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统将由“信用中国”网站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页面)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04-22 16:00:00至2024-04-27 16: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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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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