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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标题1]沁水县城供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4-22 18:39:4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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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城供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C-GC-24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沁水县城供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7058001),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除县政府统筹解决外,其余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沁水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沁水县城供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招标编号:SXZC-GC-24002

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供水管网改造18.43km,老旧超期户表改造13318只,原水提升泵站改造。

4、建设地点:沁水县县城。

5、投资概算:该项目估算总投资6131.0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849.84万元,其他费用582.23万元,预备费543.2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 155.78万元。

6、资金来源:除县政府统筹解决外,其余自筹解决。

7、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重要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

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北坛及周边片区老旧、超期户表改造约4450户,马平坟周边供水管网改造约6.5公里;   

002第二标段:

瓦窑底巷及周边片区老旧、超期户表改造约4450户,龙脖铁路南侧等供水管网改造约6.5公里;

003第三标段:

电力巷及周边片区老旧、超期户表改造约4450户,北山水池出水线等供水管网改造约6.5公里;

9、计划工期:总工期 540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 20日历天,施工工期 520日历天)

10、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规范,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合格标准;重要材料、设备的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001 第一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其中,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002 第二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其中,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003 第三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其中,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工作经历满三年,具有较高的设计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2. 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要协调工作;

3.3.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须提供“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入晋企业信息查询页;

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7、本项目各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4年 04月 22 日19时00分至2024年04 月27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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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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