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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外置生物质燃烧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5 14:00:08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委托,对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外置生物质燃烧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DW010101182024001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招标内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质量要求

技术参数

01

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外置生物质燃烧机采购项目

本项目采购外置生物质燃烧机293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设备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刘家河镇松树村五组松树工作站、刘家河镇刘家河村下李堡组刘家河工作站;宽甸县青椅山镇青椅山村五组青椅山工作站、毛甸子镇毛甸子村二组毛甸子工作站,上述烟站辖区烤房群,另涵盖永甸烟站、双山子烟站辖区烤房群。

提供的整机必须与按照烟草行业《密集烤房技术规范(试行)修订版》(国烟办综〔2009〕418号)建造的密集烤房相关设施设备相配套;相关零配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本次采购外置生物质燃烧机必须同时可以燃烧颗粒煤。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二、项目预计金额、招标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总预算金额:175.8万元(其中招标人投入90%,招标人预算总金额158.22万元,烟农自筹10%)

招标预算:人民币6000元/台(其中招标人投入90%,烟农自筹10%)

最高限价:人民币5800元/台(其中招标人投入90%,烟农自筹10%)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7)“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

(8)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9)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4月25日8时00分起至2024年5月6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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