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二中河西分校新建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为北京市十二中河西分校新建项目(勘察)招标代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北京市十二中河西分校新建项目(勘察);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丰台区北宫镇张郭庄村北部,东至长辛店北九路,南至芦井路,西至长辛店北六路,北至长辛店北十八路;
2.3 建筑规模:总建设用地面积30013.7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33911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70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899平方米;
2.4 服务内容:为北京市十二中河西分校新建项目的所有岩土勘察工作;
2.5 最高投标限价:76万元;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评审方式:综合评估法。
3、招标范围:
3.1招标范围:为北京市十二中河西分校新建项目的所有岩土勘察工作;
3.2勘察周期:共计34日历天,其中初勘14日历天,详勘20日历天。
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单位。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中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出具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的承诺书或声明书;
(5)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显示的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5.1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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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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